共青团青岛工学院委员会文件
团委〔2025〕51号

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团总支:
为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、清新高雅、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,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、昂扬向上的青春风采和精神风貌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提升学生艺术修养,团委决定举办第十五届校园歌手大赛。现将大赛具体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校园有歌 青春有光
二、活动对象:在校生
三、活动时间:10月
四、参赛要求
1.参赛选手须以个人或组合形式报名。
2.参赛曲目应积极健康,弘扬主旋律,鼓励原创或具有文化传承意义的作品。
3.初赛阶段每组演唱一首歌曲,时长控制在4分钟以内。
4.复赛及决赛环节将根据赛制安排进行多轮演唱,具体规则由组委会另行通知。
五、评分标准
大赛采取百分制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所得的平均分即为选手最后得分。评分从五个方面考察:
1.歌曲内容(25分):参赛曲目内容健康,积极向上,传播正能量。
2.演唱技巧(25分):整首歌曲的演唱富有感情,音乐节奏感强,歌曲演唱完整。
3.音准音色(20分):音准高吐字清,音色清晰有质感。
4.台风表现(20分):演唱者能够带动观众情绪,现场气氛驾驭能力强,具有一定的舞台表现力和感染力。
5.仪表仪态(10分):要求参赛选手着装大方,仪态端庄,举止自然得体,富有青年人的活力,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。
六、奖项设置:冠、亚、季各1名,优秀奖13名,最佳人气奖1名。
共青团青岛工学院委员会
2025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