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青团青岛工学院委员会文件
团委〔2026〕31号

关于举办青岛工学院第十六届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团总支:
为深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,发挥美育育人功能,搭建青年学子放歌时代、彰显风采的舞台,展现我校青年昂扬奋进、挺膺担当的精神风貌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学校决定举办第十六届校园歌手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:声耀青工 唱响韶华
二、活动对象:在校学生
三、活动时间:10月--11月
四、参赛要求
1.参赛选手以个人或组合形式报名参赛,组合人数不超过5人。
2.参赛曲目内容积极健康、弘扬主旋律,传递正能量;鼓励原创作品及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的曲目。参赛歌曲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。
3.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选拔,择优推荐选手报送团委参加校级复赛。
4.复赛、决赛由团委统一组织开展。选手需按要求按时提交音频(MP3格式)、参赛信息等材料。
5.参赛选手须服从大赛组委会安排,遵守赛事各项纪律,准时到场签到、彩排及参赛;无故缺席视为弃权。
五、评分标准
大赛采用百分制计分,评委现场打分,主要从以下五个维度综合评定:
1.歌曲内容(20分):曲目主题鲜明、积极健康,弘扬主旋律,传递青春正能量;鼓励选用原创作品、红色题材及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曲目。
2.演唱技巧(25分):演唱情感饱满,节奏把握准确,作品演绎完整,气息运用得当,具备较强的歌曲诠释能力。
3.音准音色(25分):音准稳定,咬字吐字清晰;音色自然,音质富有感染力。
4.台风表现(20分):舞台状态自信从容,肢体表达恰当,能较好驾驭现场氛围,具备较强艺术表现力与舞台感染力。
5.仪表仪态(10分):着装大方得体,仪态端庄自然,展现青年学子朝气蓬勃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。
六、奖项设置
本次大赛设冠军、亚军、季军各1名,优秀奖12名,最佳人气奖1名。
共青团青岛工学院委员会
2026年10月16日